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国家、安徽省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市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对象2024年上半年宿州市教体局面向社会认定第二批****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一)户籍在宿州市内的人员;(二)持有有效宿州市居住证的人员;(三)宿州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包括户籍未迁至宿州市内就读学校的);(四)就读于外市普通****等学校、户籍在宿州市的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五)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六)持有有效期内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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