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营口XXXXX公司第一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备案。以营行审【2024】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XXXXX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4.65%/4.65%/90.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XXXXX公司第一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主城区太和北街营口XXXXX公司第一热源厂 2.工程规模: 工程: 包括除尘器本体改造、二氧化硫吸收系统、氧化镁储粉系统、制浆及供浆系统、工艺水系统、尾渣处理及清液系统、事故及排空系统、检修起吊、烟风道系统、SCR反应器系统、氨水储存系统、氨水蒸发系统、喷氨系统、压缩空气罐、****温空预器系统和空压机房改造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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