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71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逸夫楼电子设备搬迁及布线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为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建设资金来源学校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XXXXX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受邀请的单位为:福州政盛XXXXX公司、福建蓝度XXXXX公司、福建鑫网融XXXXX公司。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岭下路25路;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1482.61元,K=6%;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逸夫楼电子设备搬迁及布线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2.4. 招标控制价(即最****投标限价,下同):161482.61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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