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人民法院关于变卖昌邑市育新街211-101号2幢11号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公告昌邑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3月27日10时开始,变卖期为60日(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昌邑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昌邑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6/11 ),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昌邑市育新街211-101号2幢11号房地产及附属设施。坐落:昌邑市育新街211-101号2幢11号;规模:建筑面积为310.79平方米;用途:商业服务;权益状况:权利人为戴均收、胡晓燕,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18)昌邑市不动产权第0013929号。详细见附件报告。起拍价:1810364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评估价格:2662300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行看样。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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