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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中心规范工程项目采购服务

发布日期: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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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日前,****(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类项目采购服务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工程类项目在委托、文件编制、项目评审、采购结果确认和采购结果公示等阶段的相关工作分别作了规定,通过明确工作标准,方便实际操作,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工程类项目的采购质量和效率。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保持与属地工程招投标相关政策一致性,参照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指引》,并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对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国采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项目委托阶段,《指引》分别对提交采购承诺函、加强项目论证、采购意向公开和采购方式确定进行了明确。采购人委托国采中心进行工程类项目采购时,应提交承诺函,承诺在公告及文件发布、采购人评标代表选派、采购结果确认等关键事项按照单位要求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采购人应依法组织工程类项目采购活动并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对施工图纸及最****投标限价进行论证,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采购人委托国采中心单独采购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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