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采购信息,参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医院采购意向公开如下:一、基本需求:见附件 142-关于做好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软硬件环境配置的通知(沪疾控局综监测〔2024〕1号)(1)· 供应商的资格标准:1) 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并具备相应的经营、业务范围;2) 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采购意向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XXXXX公司有意参选报名请发送邮件邮箱:XXXXX件标题为【XXXXX公司名+联系人:XXXXX式】,未按照邮件标题格式报名视为报名失败,邮件内容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须加盖公章),截止日期2024年5月31日。项目联系人:XXXXX天 联系电话:66301186地址:XXXXX路301号,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邮编:2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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