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招标的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我单位负责实施的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勘察设计一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已网上发布,现就有关内容补遗如下: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原内容为:“60 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现变更为:“90 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2、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2原内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 3个,各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现变更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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