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镇耿王村温室大棚改造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镇耿王村温室大棚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阜城镇耿王村温室大棚改造建设项目概算的批复、阜发改投资审批[2024]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阜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阜城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阜城县阜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阜城镇耿王村温室大棚改造建设项目;(2)项目建设地点:衡水市阜城县耿王村;(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温室大棚改造建设项目主要是对现有的33个温室大棚进行重新建设改造,项目总占地66亩,新建小房子、夯实土墙、骨架覆盖、购买防雨棉被、33台卷帘机、大棚膜及新建棚内基础设施等。(4)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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