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我局根据《关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意见》《厦门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污染燃料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调整****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现将该通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为我市城镇开发边界,思明区(含鼓浪屿)、湖里区保持全域为Ⅲ类****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要求不变,将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现有的成片工业园区划为Ⅰ类****污染燃料禁燃区,其余区域划为Ⅱ类****污染燃料禁燃区。若我市城镇开发边界和工业控制线调整,岛外****污染禁燃区范围则相应调整。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主要内容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重点围绕禁燃区调整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范围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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