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溪潭镇廉村南大门柏油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福安市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安市溪潭镇廉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福安市财政局,行政监督部门为福安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福安市溪潭镇廉村南大门 2.2 控制价(估算价):65.14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58.6218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安市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沥青混凝土路面提升,平、纵面基本按照现有道路进行设计,仅对局部现状道路凹凸不平地段作适当调顺处理,提****路面合适度及道路美能见度。 2.4&...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