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宁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拟变更的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与《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用途变更“两公一住”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福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对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一、项目概况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地块位于宁德市福安市溪柄镇黄兰村黄沙大桥西侧,该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根据福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供的规划材料,地块总面积为45096.08m2,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环卫用地。二、调查结论根据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地块用地面积为45096.08m2,历史上为农用地。地块历史无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处,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无工业废水地下水输送管道或储存池,无暗沟或渗坑,地块内及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未曾闻到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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