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的《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请审查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供热及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请示》(榕发改交能〔2023〕2号)及相关附件悉。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供热专项规划(修编)(2023—2030年)》已于2023年7月由福清市政府批复,同意江阴港城区实行“双热源”供热,国能江阴电厂作为第一热源点,引入福清核电作为第二热源点。 针对《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热电联产专项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热电联产规划》),鉴于2023XXXXX公司委托第三方——中国核动力研究院完成核能供汽项目安全性论证报告的审查评估,2023年10月福清交投集团委托第三方——贵州XXXXX公司完成核能供汽管道项目(福清核电至蓝园及江阴工业园)安全风险评估,经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论证,并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建议意见,现就热电联产专项规划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以下简称园区)热负荷增长需求,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能源利用效率,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原则同意《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热电联产专项规划(2023—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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