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确定了《厦门市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各驻区生态环境局要督促名单内的企业收到行政处罚等法律文书后,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福建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及时披露。在2024年6月底前至少组织一次对名单内的企业进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集中培训。要将名单内企业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纳入本单位“双随机”执法检查内容,执法支队要不定期抽查各驻区生态环境局落实情况并通报抽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9日 厦门市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编号 企业名称 所在区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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