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2〕1号)精神,鉴于漳码路(纵十五路至龙江南路)道****程项目已竣工,且施工单位自开工至今,暂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我局根据项目施工单位申请,拟返还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30天)。1.项目名称:漳码路(纵十五路至龙江南路)道****程项目2.施工单位:济南XXXXX公司3.项目开工时间:2020年6月30日4.项目竣工时间:2023年3月17日5.工资支付情况:该项目已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有关材料,从2020年6月份开工至今,暂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如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XXXXX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来电向区社管局劳动保障科反映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举报、投诉电话:漳州****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XXXXX);漳州****新区管委会建设局:(XXXXX);项目部负责人姓名:张俞,联系电话:XXXXX。漳州****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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