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莆XXXXX公司(以下招标文件中简称招租人)委托福建恒达盛XXXXX公司就莆仙大剧院B、C 区部分房产公开租赁项目(重新招标)选定承租人。一、项目名称:莆仙大剧院B、C 区部分房产公开租赁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编号:恒达盛莆招[2024]001-1号三、经营范围:办公、文化、教育、艺术类等相关行业。四、基本情况1、期限:伍年。2、租金每一季度支付一次。3、出租场地面积约2806.1m2,最低限价(保留价)每平方米租金36.26元/月。五、承租人资格要求:1、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内容具有图书、文化、教育、艺术类等相关行业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或黑名单的企业)。2、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证明材料。3、未被本市及县(区)以上有权行政机关限制投标的。4、未发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的。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和开标地点:1、招租人自2024年 5 月 20 日起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和莆田市莆XXXXX公司官网上以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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