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2017]4号),现将莆田市裕昌新XXXXX公司裕昌鞋材生产项目(分期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莆田市裕昌新XXXXX公司裕昌鞋材生产项目(分期验收) 建设单位:莆田市裕昌新XXXXX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经济开发区少林南街481号2号楼和3号楼一层厂房 建设过程:莆田市裕昌新XXXXX公司于2024年4月委托深圳市立恒环境XXXXX公司编制了《莆田市裕昌新XXXXX公司裕昌鞋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产TPU鞋底360万双、EVA射出鞋底360万双;并于2024年4月23日通过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取得《莆田市裕昌新XXXXX公司裕昌鞋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莆环审荔【2024】14号)。 公示时间:2024年7月9日-2024年8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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