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进口医疗设备管理相关规定,对我院采购的进口设备进行了论证,现就专家论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8日。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XXXXX师,联系电话:XXXXX 联系地址:XXXXX/p>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