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深与配偶林巧贤生前共有,位于潮州市忠节坊北围内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列:州府国用字(1991)第00300268号,证载宗地面积:42平方米,实测宗地面积41.6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1860990号,建筑面积76.63平方米,四至:东至刘宅;南至通巷;西至刘宅;北至忠节坊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玟玲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XXXXX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XXXXX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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