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和共和镇污水处理厂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项目采购 2、采购需求:对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和共和镇污水处理厂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编制,并完成专家评审和备案工作。 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日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的报告文本(包括专家意见、备案表)。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最****限价7.5万元。 二、本项目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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