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经灵川县财政局委托****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玖佰捌拾壹万柒仟玖佰柒拾元壹角叁分(¥9817970.13元)【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620720.89元、暂估价0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15517.46元。】。经招标人确认,以审定总造价9817970.13元作为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并且以投标总价低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95%(即9817970.13元*95%=9327071.62元,人民币大写为:玖佰叁拾贰万柒仟零柒拾壹元陆角贰分)作为入围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于9327071.62元,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620720.89元、暂估价0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15517.46元。】不得****于招标控制价(最****投标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扬尘防治费按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计取。招标控制价其余...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