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XXXXX公司电动装载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致各投标人:1、原招标文件04包(生产指挥车(皮卡车)采购)中的详细技术参数的“投标人根据情况,自行报价,并运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的综合价。包含车辆裸车价格、商业保险、交强险、车辆购置税、上牌费、运输费、包装费、服务费等完成本采购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现澄清为“投标人自行报价,并运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的报价。不包含商业保险、交强险、车辆购置税、上牌费、包装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2、招标文件04包(生产指挥车(皮卡车)采购)的单价最****投标限价现变更为:12万元/台,总价最****投标限价现变更为:528万元人民币。3、原招标文件01包(电动装载机采购)中的详细技术参数的“动力电池:林德时代磷酸铁锂电池、额定存储量≥280kwh”现澄清为“动力电池:宁德时代磷酸铁锂电池、额定存储量≥280kwh”4、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为:2024年4月22日11:00。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招标人:贵州XXXXX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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