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贵州智聚招标XXXXX公司XXXXX公司黔南州公司委托代理XXXXX公司黔南州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已于2024年4月22日发布的招标公告,现对已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进行更正如下: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清单内容详见本澄清答疑公告、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2、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的内容,现修改为“近3年,指2021年04月01日至2024年5月13日止”;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以“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通知(黔建建通〔2023〕16号)”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为准;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9.1现场踏勘为自行踏勘,为避免因投标人自行导航、定位等信息不准确,导致投标人踏勘地点错误,现澄清补充“自行踏勘地点指引信息”作为附件,随澄清答疑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本项目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发布的答疑公告、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为准。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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