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公安分局网络全景摄像头设备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21XXXXX8001)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一、招标条件本清河门公安分局网络全景摄像头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5万元,招标人为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清河门公安分局网络全景摄像头设备采购内容包括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及其伴随服务(包含供应、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及为期2年的后期维护等完成所需的一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清河门公安分局网络全景摄像头设备采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清河门公安分局网络全景摄像头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4 日 08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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