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各潜在投标人:我单位代理的“独山县S205洛龙至麻尾(打香路口至牟尼河桥段)K666+800-K670+300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二次招标)、项目编号:独山工程(2024)042-01-01”因采购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特作出以下更正:原采购文件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现更正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三维建设XXXXX公司2024年7月1日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pdf [独山工程(2024)042-01-01]独山县S205洛龙至麻尾(打香路口至牟尼河桥段)K666800-K670300路面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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