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漳州XXXXX公司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漳州XXXXX公司 :根据《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经局研究XXXXX公司使用沙建镇沙建村共4.0289公顷集体所有土地,作为漳州XXXXX公司建设工程项目二期临时材料堆场项目,临时用地用途为材料堆场。具体地类为:果园0.9091公顷,茶园0.0097公顷,乔木林地1.8913公顷,竹林地0.1559公顷,灌木林地0.0044公顷,其他林地0.****24公顷,其他草地0.2761公顷。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临时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使用权获准之日起算2年,临时用地申请人在用地期满后应负责恢复种植条件或土地原貌。土地使用期间应根据临时用地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不得改变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由自然资源所负责。华安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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