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市级河道专管员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4〕13号),结合我县实际,经会议研究决定,现下达华安县2024年度市级河道专管员补助资金4.61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道专管员省级资金奖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水财审〔2017〕42号)及《漳州市水利局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道专管员省级资金奖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漳水〔2017〕325号)文件精神,此次下达的2024年度市级河道专管员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付河道专管员的劳务报酬、绩效奖励。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加快预算执行。二、河道专管员市级资金奖补按照省级资金奖补实施办法实施,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资金管理、使用,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1.2024年华安县河道专管员资金安排表 华安县水利局 华安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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