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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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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我省自2024年7月1日起,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优化调整申报缴费流程内容自2024年7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用人单位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具体范围是: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长期护理保险以及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补充社会保险费。二、申报缴费方式及时限(一)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二)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2024年7月1日以前,用人单位已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无需重新申报;用人单位部分职工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尚未申报2024年度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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