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备案。以葫发改审发[2022]121号、葫发改审发[2024]21号、葫发改审发[2024]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海温泉新城E-01-04地块,四家屯街道龙兴路西侧位置。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框架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19330.0㎡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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