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规划十八、规划十三路道****程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龙发改发(网)[2023]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规划十八、规划十三路道****程建设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划十八路(海逸北路-海晏北路)碧桂园与首创龙湾之间和规划十三路(海云路-海逸北路)泰达书院与龙湾悦府之间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新建机动车道、人行道、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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