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稼轩乡人民政府:报来的《关于铅山县稼轩乡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稼府字〔2024〕3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该项目的初步设计(代可研)编制情况,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一、为改善农村发展条件的物质基础,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提升群众幸福感。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稼轩乡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代码 2405-361124-04-01-256889)。项目单位为铅山县稼轩乡人民政府。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铅山县稼轩乡八都村。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沥青路面3136平方米,室外消火栓DN100钢管长182米,太阳能照明灯5盏。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五、项目总投资49.7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6.13万元、工程其他费1.1万元、工程预备费2.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商业领域建设奖补资金。六、项目招投标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依法依规执行。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申请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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