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第六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工程项目补遗01号致各潜在投标人: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4.1条履约担保”中“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更正为:“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均可”。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3、中标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依据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计算,招标代理单位向中标(成交)人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更正为“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招标代理收费新标准)的规定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三、其余内容不变,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本补遗不影响公告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下载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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