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厂房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厂房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2020】10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2020】10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富然XXXXX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谭坝村 2.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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