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鞍山市铁东区散煤替代综合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备案。以鞍东发改审字[20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铁东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铁东区散煤替代综合改造项目(一期)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铁东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对大孤山村282户,前峪村****户,谢房身村107户,总计467户居民实施散煤替代综合改造,采购“光热+空气源”设备467套,户用采暖系统主要包括光热采暖机、空气能热泵、云控制器及循环管路等;建设大孤山村282户,前峪村****户,谢房身村107户,总计467户辅助保障电力设备,改造农村电路,满足用电需求。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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