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备案。以龙发改备〔2023〕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蓝金XXXXX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压力流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XXXXX01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压力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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