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邀请函 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备案。以龙发改备〔2023〕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蓝金XXXXX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压力流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工程规模: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排海管道分为陆域排海管 及海域排海管,管道总长度为13.648km。陆域排海管道总长度10.18km, 海域排海管道总长度3.468km。本项目新建提升泵站1座。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