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佳辉科技产业园一期厂房建设项目建设地址:XXXXX吴江路南侧、267省道东侧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约198620.69万元,主要建设6栋厂房、3栋仓库、危化品仓库、固危废仓库、开关站等及相应配套用房等,购置磨毛机、退浆机、定型机、印花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具备年产30000万米印花布的生产能力。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泗阳XXXXX公司联系人:XXXXX波联系电话:XXXXX邮箱: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规划环评单位:江苏泰斯特生XXXXX公司联系人:XXXXXfont>联系电话:XXXXX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登录网站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mee.gov.cn)自行下载,或直接从附件下载。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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