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深龙三医采〔20240014-FW〕 二、项目名称:医疗纠纷调解服务项目 三、废标原因 因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规定,本项目废标。拟将择期重新组织采购。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3个自然日,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XXXXX,联系人:XXXXX、吴工。 五、监督部门 项目监督部门为医院纪检审计科,电话:0755-28700****0,联系人:XXXXX士。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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