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上蓬围涝沟渠系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渠道工程三期)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修改通知各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2.3.3.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规定,现对《汕头市龙湖区上蓬围涝沟渠系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渠道工程三期)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程概算总投资和最****投标限价作出如下修改:1、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人民币)36,645.72万元。2、本招标项目最****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59.87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费121.38万元;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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