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嘉兴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嘉兴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嘉兴市审计局将派出审计组,对范国良同志任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部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及资产管理等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审计范围及内容:范国良同志任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部长期间,重点审计2021年12月至2024年1月,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等有关经济活动的职责履行情况及遵守廉政规定情况。根据需要作必要的追溯和延伸。二、审计时间:2024年4月8日起。三、举报方式:举报电话: 82131105。投诉信箱邮箱:XXXXX四、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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