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各投标人:现对国家XXXXX公司甲醇合成催化剂I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744-234CEZB03219/01)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说明:第六章 13.3 *2)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60万吨/年及以上煤基甲醇生产装置中使用过本次拟投标货物,且产能每立方催化剂产甲醇量≥42000吨的供货业绩证明,并由最终用户、合同买方加盖公章或签字,出具日期不得早于2023年1月1日;该条款中供货业绩证明的出具时间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准,即出具日期不得早于2022年1月1日。请在收到此澄清后,将澄清回执上传国家能源招标网。国家能源集团国际XXXXX公司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国家能源集团国际XXXXX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3-05-12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条件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2、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编号:0744-234CEZB03219/02招标项目名称:...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