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安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的澄清通知书致:各潜在投标人兹有我单位拟建的“普安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于2024年4月17日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上已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澄清。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条: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没有填报的,招标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明显文字错误,以及因工程量导入时致小数点后数字产生偏差的除外)。3、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4、投标人所报单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现更改为: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没有填报的,招标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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