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变更公告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采购医用气体包括:液氧、液氮、瓶装医用氧、瓶装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气)气体成分CO、CH4、C2H2、O₂、平衡气为N2。现对其资质变更如下: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为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产品注册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变更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或提供与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并在人员、资金、设备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他事项不变。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XXXXX公司地址:XXXXX建设科技大厦3楼)联系人:XXXXX滢、葛景润邮编:810001电话:XXXXX传真:XXXXXext-align: center;">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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