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乡村振兴PPP项目马厂镇东孙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小额工程】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qjgc202404-020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全椒县乡村振兴PPP项目马厂镇东孙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小额工程】”选取文件做如下澄清:问题1:我单位有项目经理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是否可以作为项目经理使用。人员有聘用合同及退休证。参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退休人员参与工程投标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问题的答复”要求: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因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人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项目经理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回复:因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人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选取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选取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选取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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