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XXXXX (二) 项目名称:某单位场地招租项目标段2、标段3(第二次)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成交规则:具体见《招租文件》第二部分。 (五) 招租概况:本项目招租地点为海南省文昌市清澜镇,按场地现状招租,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承租申请人可对单一或多个标段同时投标。 (六) 租赁期:租赁期为五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军队、国家的租赁相关政策未发生变化或租赁项目未被军队、国家征用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租赁期内可续签租赁合同,最多续签4年(共5年),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2%顺序递增。具体见《招租文件》第二部分。 (七) 招租人按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招租,若承租申请人对场地设施进行新建、改造、扩建、装修等需将其方案报招租人审核,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承租申请人负责,租赁期满,承租申请人租期内所增加的固定资产需无偿移交给招租人,承租申请人不得进行拆除或毁坏。 (八) 承租申请人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场地转租、分租、转借或变相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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