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4年3月12日出具(2024)湘01破申19号之二《通知书》,准许对有棵树XXXXX公司(以XXXXX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XXXXX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XXXXX公司持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同时XXXXX公司为上市公司,评估涉及证券服务业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院按照如下要求公XXXXX公司预重整案评估机构: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审管办联系方式:XXXXX 冯茜有意向参与本案遴选的评估机构,可咨询临时管理人了解有关情况,临时管理人联系人:XXXXX师,联系电话:19918808271。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6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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