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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上师天华〔2019〕76号

发布日期: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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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文件  上师天华[2019]76号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为确保民办教育政府专项扶持资金能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科专业发展、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学校办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学规划,合理申报,确保项目选择的准确性    1.政府专项资金的使用由校长牵头,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师资队伍、校园建设五年规划和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列出民办教育政府扶持专项资金的项目内容、申报时间、资金额度及项目实施应达到的目标。    2.建立民办教育政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执行责任制。建设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人为项目全权负责人,也是项目绩效考核的对象。应确保项目申报的合理性,项目使用的有效性。    3.各项目申报时制订的建设目标,是绩效考核的基本标准。考核小组应围绕项目建设目标和绩效目标,逐一提出考核标准和方法。    4.项目绩效考核分成资金管理与使用考核,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和运作情况考核及推进教学与管理工作成效考核三大部分。考核组成员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审计法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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