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沈阳和平湾生态科创示范区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备案。以沈和审批发备字【2023】1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和平城市XXXXX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和平湾生态科创示范区项目监理(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湾地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三环南一街:全长580米,宽22米,包含道路、绿化、排水、电力排管、交警设施工程等;满融路西段:全长315米,宽30米,包含道路、绿化排水、电力排管、交警设施工程等;三环南中路:全长315米,宽22米,包含道路绿化、排水、电力排管、交警设施工程等;三环南南路:全长312米,宽30米,包含道路、绿化、排水、电力排管、交警设施工程等,荟创巷全长350.5米,宽20米,包含道路、绿化、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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