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廖少鸿生前与配偶许小清共同共有,以廖少鸿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环城南路南濠一巷23号二幢604房, 建筑面积60.18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字第3164838号,四至:东至603号房;南至空间;西至梯间、605号房;北至公共走廊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许小清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廖少鸿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XXXXX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 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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