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门县国防动员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石发改农【2023】34号、石发改招【202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石门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石门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石门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2 招标编号: ZPCD-(24)027 2.3 建设地点: 石门县子良镇、新铺镇、白云镇、维新镇、三圣乡、太平镇、南北镇、壶瓶山镇、磨市镇、所街乡、雁池乡、罗坪乡。2.4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拟建设抗滑桩21根,锚杆118 根,挡土墙 13000 立方米,截排水沟****00米,放坡卸载 48000立方米。 2.5 工期要求: 365 天(其中设计 30 天)日历天。2.6 招标范围: 主要为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相关内容,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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