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华八队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村集体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567028.90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节假日假期而延长(如遇异常恶劣天气条件除外,以佛山气象站记录为准)。项目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南华八队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将未进行硬底化处理的道路进行硬底化,对道路现状破损较为严重的烂板进行路面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3.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3.4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3.6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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